【网络普法】关爱未成年,《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来啦!
1、依据:《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针对监护人:加强家庭网络素养建设: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提高自身网络素养,规范自身使用网络的行为,加强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行为的教育、示范、引导和监督。依据:《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第十七条。
2、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学校、家庭:共同承担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教育责任,引导未成年人安全、合理使用网络。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制度,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网络安全。
3、如有些游戏公司严格实行实名制,有些却没有,缺乏具体法律标准使许多推进未成年人法律保护的措施难以落地。
4、根据《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监护人被赋予以下管理权限: 网络沉迷防治功能设置权限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需为未成年人设置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监护人可利用这些功能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使用时间、权限(如访问内容类型)及消费行为(如充值、打赏)进行限制。
5、近日,全椒县“e起守护”《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普法宣传启动仪式暨首场示范宣讲会在襄河中学举行。县委网信办、县检察院、县教体局、襄河中学等相关单位代表及襄河中学100余名师生参加了此次活动。
APP强制人脸识别?国家拟出台管理条例→
国家拟出台的《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数据处理者不得将人脸、步态、指纹、虹膜、声纹等生物特征作为唯一的个人身份认证方式,强制个人同意收集其个人生物特征信息。

小区是否可以使用人脸识别需要满足法律要求,不能强制居民使用。 合规合法性判断: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处理人脸信息需征得单独同意。物业需公示具体用途并签订书面协议,若强制使用或无替代方案(如刷卡、密码),则涉嫌违法。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已明确,强制刷脸的小区必须整改。
易人社刷脸有年龄限制的,人脸识别国家标准征求意见:不得强制刷脸、预测偏好 原则上不对不满14周岁者进行人脸识别。4月23日,《信息安全技术 人脸识别数据安全要求》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标”)的征求意见稿的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生物识别技术:采用人脸识别、指纹识别等技术强化人员身份核验,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数据加密传输:对敏感数据(如人员位置、设备状态)进行端到端加密,防止泄露。权限分级管理:根据角色分配数据访问权限,确保操作可追溯。例如,普通工人仅能查看自身任务信息,项目经理可调取全局数据。
...聚焦《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的发布体现了我国网络数据法制化进程中统筹安全与发展的核心思路,通过细化上位法规定、强化数据分类分级保护、规范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并明确安全与发展并重的原则,为数据产业有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国家网信办发布的《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对App强制人脸识别问题作出了明确规范,用户无需过度担忧。
有300%以上的利润,资本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去冒绞首的危险。 国家非常重视个人安全信息的保护,才会出现这个征求意见稿。
国家网信办公布的《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不得强制以生物特征作为唯一身份认证方式,南都民调显示近八成受访者希望完善相关法规来规范人脸识别技术应用。
《条例》综合概述 《条例》共9章64条,主要规定了适用范围、适用主体以及四大规范内容(个人信息保护、重要数据安全、网络数据跨境安全管理、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义务)。相较于征求意见稿,正式稿对严苛的数据处理活动规则进行了简化,展现出更为灵活和全面的规范态度。
网络数据安全通用要求(征求意见稿)》:该标准聚焦于网络数据安全领域,旨在为东莞市网络数据安全工作提供通用性的规范和指引,涵盖数据安全管理的多个方面,如数据的收集、存储、使用、共享等环节的安全要求,有助于提升东莞市整体网络数据安全防护水平,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网络空间中的数据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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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本篇文章《我国网络安全条例规定? 我国网络安全法规定?》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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